撰稿人: 发布时间:2021-06-25
各学院(部)、全体教师:
为更好服务于学校广大教师,确保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各项有关工作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教师培训室(卓越楼2004室)和录播室(卓越楼2005室)的功能,保障其资产设备安全,现对教师培训室和录播室的申请使用,做出以下规定:
一、使用范围
校级教师教学培训、课程申报或教学活动视频录制等,不得用于其他活动。学生活动不在使用申请范围内。
二、管理要求
教师培训室和录播室内的设备属于专业设备,所有使用教室的人员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教师培训室和录播室使用规章制度(附件1),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三、申请流程
1.电话咨询(5322869)→申请时段无人预约→填写申请表(附件2)→纸质申请表提交至教师发展科办公室(卓越楼20层200204室)→录制当天到达教师发展科办公室登记→录课→录制完毕回办公室签字确认设备无损→结束。
2.其他说明:教室使用申请形式仅限于通过提交纸质申请表申请,任何其他形式的申请一概不予受理。
四、申请使用时间
1.教师培训室:每周三和周四对外开放申请使用。如遇有校级重要教学培训任务或其他重要安排的,教评中心可取消其使用申请。
2.录播室:周一至周五。
3.使用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寒暑假原则上不对外开放)。
五、申请取消
为保障教室资源的合理使用,在使用申请后如有需取消使用的,应在申请使用时段前半个工作日致电申请取消。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科黄老师,电话:5322869。
附件:
1.教师培训室和录播室使用规章制度
2.教师培训室和录播室使用申请表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