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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撰稿人: 李颀   发布时间:2024-09-27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提前布局,挖掘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通过有组织的培育和指导,提升项目成果总体水平,为学校申报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

1.服务重大需求。立足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高等教育未来发展趋势和自身教育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项目。

2.聚焦重点内容。本科教育教学成果主要聚焦于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聚焦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评价机制改革、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分类培养机制改革、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推进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加强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方面。

3.强化顶层设计。对标国家最新文件要求,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要求,鼓励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校际联合、校政企研合作做好教学成果培育的顶层设计。

(二)培育成果要求

培育项目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着眼学校办学核心能力提升,优先支持核心课程、教材、实践项目、教师团队建设;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预期产生的成果应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满足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要求(截至2025年6月),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有显著效果。形成的成果要注意强化示范作用,及时推广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完善。

(三)申报限制

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各二级学院限报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各1项,如确实具有高水平教学成果潜质项目较多的学院,最多各不超过2项,需排序上报。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提交

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申报汇总表》(附件2),交到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择优推荐项目,于2024年11月10日前将确定申报的项目材料(附件1、2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js59201@163.com。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于2024年12月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相关工作安排见后续通知。

四、培育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布局、统筹规划,做好成果培育项目的遴选,并在人员、资金、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力争在下一届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佳绩。

联系人:本科项目:李颀,联系电话:5359201;研究生项目:罗莹,联系电话:5358346。

附件:

1.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

2.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申报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24年9月27日

附件2: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高水平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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