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 黄金孟 发布时间:2022-02-24
学校各二级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桂医大〔2019〕2号)文件规定,校内各二级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计划3年内将晋升正高的教师(仅限于申报教师和医师职称系列的人员)需参加现场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并进行报备。现开展2022年上半年拟晋升正高职称教师现场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开展包括以下步骤:
(1)本学期计划进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教师个人填写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安排表(附件1)(仅填报一节课信息)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附件1,并于3月7日前将附件1(excel版和盖章后扫描版)发送至邮箱:gxjsfz@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2022年上半年升正高课堂教学效果评价。
(2)二级学院组织至少两位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对提交评价计划的教师个人进行现场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专家经集体讨论进行评分,共同填写一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2、3、4或5)并签名后交回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务必留存评价表原件且及时将评价结果发送给教师个人,并于本学期最后一周将评价结果汇总表(附件6)和教师个人的评价表复印件(复印件按附件6相应排序)统一报备至学校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校本部卓越楼20楼200204室)。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请教师认真填写授课时间,信息一旦填报原则不许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更换时间的,请务必提前2周致电联系,以免耽误评价工作影响考核结果。
不详之处,请与教师发展科联系。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322869。
附件:1.拟晋升正高职称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安排汇总表(限高校教师、医师职称系列用)
2.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2019年修订)
3.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实验、见习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2019年修订)
4.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教学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2020年试行)
5.广西医科大学本科思政课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6.拟晋升正高职称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结果汇总表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