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考试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撰稿人: 罗利   发布时间:2022-03-16

  

各学院:

根据《广西医科大学考试工作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桂医大教评〔2015〕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强化过程管理,保障考试工作质量,学校决定对2021年考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全年,即20202021学年下学期与2021~2022学年上学期的本科相关专业课程,其中重点检查2021~2022学年学期本科相关专业课程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本科相关专业课程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本次检查涉及全校所有学院和教研室(具体抽查对象另行通知各学院考试工作检查联络员)。

二、检查内容

(一)试题质量;

(二)命题、考试、阅卷等环节的实施情况;

(三)考试材料的档案管理情况;

(四)学校相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3月21日~29日,为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各教研室本科相关专业课程考试工作质量进行自查。

(二)集中检查阶段

1. 校本部(含南宁市的非直属附属医院)

校本部二级学院的考试工作检查以材料查阅方式为主,请相关二级学院于331日17:00前将被抽查考试课程的试卷及其档案袋交至卓越楼20楼200203室,学校将于47日~4月13日集中组织考试工作检查组对考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 武鸣校区

武鸣校区二级学院的考试工作检查以材料查阅方式为主,请相关二级学院于413日之前准备好被抽查考试课程的试卷及其档案袋。学校将4月14日~15日组织考试工作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非南宁市)

非直属附属医院及教学医院的考试工作是学校全程教学检查和教学基地检查的重要内容,学校结合每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安排采取实地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结果

学校根据校级考试工作检查组得出的检查结论反馈各学院。检查结果的公布和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材料提交要求

为及时有效地推进考试工作检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未尽事宜请与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联系人:罗老师,0771-5322865

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考试工作检查管理规定(试行)》(桂医大教评〔2015〕14号)

2.广西医科大学考试工作检查评分标准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16日